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顺阳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探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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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顺阳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探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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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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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伊政分采【2023】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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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顺阳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探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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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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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金额:1,241,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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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1241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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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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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项目为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顺阳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探设计项目,主要对该项目进行勘探及设计。 5.2采购范围:本项目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5.5服务期:30日历天;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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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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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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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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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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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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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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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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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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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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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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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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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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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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