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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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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行审服【2020】132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 ,总承包单位为江苏雅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院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通知后90天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在现场满足施工条件的情况下配合总包工程进度及时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2.4 标段划分:1 个
2.5招标控制价:52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在有效期内;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
3.4.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
3.4.4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填写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或一个总代理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代理商提供的与制造商相关的资料应与其所代理品牌一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并附有“信用中国”截图。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5分
技术响应: 30分
商务响应: 2分
售后服务: 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业绩: 3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值为100%。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1)
投标报价
4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
(2)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响应
30分
1. 据招标文件,对“系统技术规格要求”条款进行比较。带“★”条款不满足的,每有一项不满足扣5分;带“#”条款不满足的,每有一项不满足扣3分;一般条款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30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其相关技术参数证明资料需投标产品制造商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标书中,否则不得分。
2.2.3
(3)
商务响应
2分
付款方式1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交货期或交货使用期1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2.3
(4)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培训及响应6分 1、针对投标人培训计划完整、合理、针对性;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故障的响应上门修复时间、解决方案、应急措施,保修期外的维修处置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0-4分)。
2、提供所投品牌的售后服务工作在国内故障率不高于万分之五的使用效果评价书:已运行10年以上(不包含10年)的项目得2分,已运行5年至10年的项目得1分。满分2分,其它不得分。(使用效果评价书须原件扫面件上传,且含使用单位盖章(公章)、签字、日期及联系方式)
售后服务承诺
4分
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方式、响应时间等),是否齐全评分(0-4分)。
2.2.3
(5)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1、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得0-2分;
2、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得0-2分;
3、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得0-2分;
4、对工期进度计划表及施工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得0-2分;
5、对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得0-2分。
注:安装及调试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3
(6)
业绩
3分
投标人业绩
3分
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投标单位的类似智能轨道物流系统供货业绩,否则不得分:
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单位在国内签定的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及以上的类似智能轨道物流系统供货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金额、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本次所投单位的名称须与提供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一致。未提供的不得分。
关于以上评标标准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不合格,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技术响应、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商务响应的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3)本项目安装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安装调试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货物技术标】中。投标人的安装调试方案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
①安装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安装调试方案为暗标,方案内容、文字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相关证书放入投标文件其他位置。
③安装调试方案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0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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