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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等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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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等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等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服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为井工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生产能力300万吨/年,2010年正式投产,目前已建成的矿井弱电系统包括安全监控、无线通讯、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讯、工业电视、应急语音广播、束管监测、分布式光纤测温、无轨胶轮车调度管理系统、光纤环网系统、主斜井胶带机进风井筒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无轨胶轮车失速保护系统、井下排水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等各系统,以及单独为以上各系统供电的综保、开关及二次供电线路,地面标校试验室、地面束管检测分析实验室、调度指挥中心大屏幕、综合信息化平台、自动化平台、LED屏、UPS电源、办公网络、计算机、行政电话、有线电视、内外网等系统。

2.2 招标范围

对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现投资建设的以及未来新开拓、新建项目投资涉及到的安全监控、无线通讯、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讯、工业电视、应急语音广播、束管监测、分布式光纤测温、无轨胶轮车调度管理系统、光纤环网系统、主斜井胶带机进风井筒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无轨胶轮车失速保护系统、井下排水系统远程监控、主通风机远程监控、供电远程监控系统等各系统(以下简称“安全监控等各系统”),以及单独为以上各系统供电的综保、开关及二次供电线路,地面标校试验室、地面束管检测分析实验室、调度指挥中心大屏幕、综合信息化平台、自动化平台、LED屏、UPS电源、办公网络、计算机、行政电话、有线电视、内外网等其他弱电系统运行提供维护维修、软件升级、技术培训、安装、拆除、搬家倒面等全部相关工作的运行维护服务及配备人员、车辆、日常备件、线缆损耗补充、零星设备安装调试等。另外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煤矿同时也对上述各系统及其他弱电系统进行投资和扩容建设,均包括在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之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应符合以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规程》(2022)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5)《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配置标准》(GB 50581-2020)

(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2019)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 6201-2019)

(8)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提供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1项煤矿类(井工)弱电系统运维业绩,且运维范围至少包括安全六大系统中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系统。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合同中如未能体现规模及参数等关键指标,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规模及参数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级划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详见(http://www.mohurd.gov.cn/fgjs/xzfg/200704/t20070420_158976.html)。

2)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5 人员要求

序号

人员需求

数量

具体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名

具有能源局或应急管理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

技术负责人

1名

具有能源局或应急管理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

无轨胶轮车司机

2名

具有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要求类别:提升运输作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要求驾驶员具有与拟派车辆准驾相符的驾驶证)。

4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工

2名

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类别: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5

维护技术人员

9名

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类别: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注:上述人员要求提供人员证书和劳动合同。

3.6 现场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辆防爆无轨胶轮人车(至少5座以上)。用于井下弱电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车辆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具有具备煤矿行业部门颁发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单位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断电仪检测报告,整车要求具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注:①提供车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检验合格证;

②提供有效期内的断电仪检测报告,提供检测单位具备煤矿行业部门颁发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③提供整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④提供防爆无轨胶轮车购买或租赁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购买须提供购买协议,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协议;

⑤提供满足矿方对现场设备要求(车辆)的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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