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高新区市政附属设施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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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S
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高新区市政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610000
最高限价(元):1599134.7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高新区市政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1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路缘石拆除及安装,市政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0月25日开工,2025年5月30日竣工,总工期218天(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承诺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前述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证、安全员相关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中,安全员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承诺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即具有完成本项目采购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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