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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延边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体系升级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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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延边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体系综合服务项目,随着网络信息化的不断提升,延边大学为满足校园网络环境的安全性要求和教学环境要求针对现有校园网络环境的现状进行进一步优化及提升,从而满足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安全要求及教育环境要求,现针对此项目为延边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体系提供相关平台设备及技术支撑服务采购。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为安全分析与管理平台、APT攻击预警平台、综合日志审计分析平台、数据中心隔离防火墙、终端安全及防病毒系统、网络全流量监控和管理系统、网络入侵防护系统、网络空间安全仿真平台等设备及安全设备维保服务、教育网带宽接入服务和运维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分类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限价(元)

1

设备

安全分析与管理平台

1

557520.00

2

APT攻击预警平台

1

131420.00

3

综合日志审计分析平台

1

91590.00

4

数据中心隔离防火墙

2

59720.00

5

终端安全及防病毒系统

1

127350.00

6

网络全流量监控和管理系统

1

230970.00

7

网络入侵防护系统

1

294690.00

8

网络空间安全仿真平台

1

567020.00

9

服务

技术服务

1

495000.00

……

★设备供货期限:自订单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供货地点:延吉市。

★设备质保期:要求提供原厂质保服务,具体质保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质保期

1

安全分析与管理平台

自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五年原厂质保服务及升级服务。

2

APT攻击预警平台

自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五年原厂质保服务及升级服务。

3

综合日志审计分析平台

自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五年原厂质保服务及升级服务。

4

数据中心隔离防火墙

自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五年原厂质保服务及升级服务。

5

终端安全及防病毒系统

自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五年原厂质保服务及升级服务。

6

网络全流量监控和管理系统

自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五年原厂质保服务及升级服务。

7

网络入侵防护系统

自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二年原厂质保服务及升级服务。

8

网络空间安全仿真平台

自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三年原厂质保服务和升级服务。

★技术服务期限:安全服务能力满足交付后提供一年维护服务。

1.3标包/段划分情况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61.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总价不得高于21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总价不得高于49.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各项单价限价金额详见上述单价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的或任一单项报价高于其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同类项目业绩:①同类设备业绩至少一个,要求单个合同金额或单项框架合同的订单累计金额在100万元或以上;②同类服务业绩至少一个,要求单个合同金额或单项框架合同的订单累计金额在30万元或以上。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1)代理商投标的,硬件设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软件产品须提供软件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授权书,且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一个软件开发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2)硬件设备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软件开发商投标的,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或软件开发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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