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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包固南加油站增设LNG工程建设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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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包固南加油站增设LNG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2.74780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站房局部改造分割出加气控制室和空压机间;两座闲置加油岛改造为加气岛;80KVA杆式变压器更换为160KVA箱式变压器;罩棚立柱及檐面重新包装;地面硬化100平方米,更换主标识立牌及其他配套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固南加油站增设LNG工程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库成员(提供证明)

(二)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施工专业承包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响应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的。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现场查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供应商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供应商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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