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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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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临湖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集中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吨,150元/吨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清运卸点:苏州市范围内,垃圾的处置需满足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成交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而引发的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3、运距与推荐运输路线:按所属地交警队审批路线。

4、运距:响应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再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注: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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