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三神殿文物保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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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4(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谷城县三神殿文物保护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95.114223(万元)
6、最高限价:295.114223(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古建筑)的单位进行施工,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从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相关主管门颁发的文物从业资格证书;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相关岗位证书。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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