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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新沂河枢纽船闸沂南闸区附属设施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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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新沂河枢纽船闸沂南闸区附属设施修缮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交港航养〔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新沂河枢纽船闸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新沂河枢纽船闸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新沂河枢纽船闸沂南闸区位于灌南县张店镇二里村,盐河航道东岸,总用地面积约83亩,闸区内建有船闸、办公楼、宿舍楼及配电房等房屋设施。本次改造主要包括场地道路改造、电缆沟改造、挡浪墙改造、浮式系船柱改造、护坡维修等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YNZQ-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场地道路改造、电缆沟改造、挡浪墙改造、浮式系船柱改造、护坡维修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2.3计划工期:65日历天(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8月13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23时59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4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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