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平台开发)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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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受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平台开发)建设合作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平台开发)建设合作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服务范围:拟建立信息化平台
4.服务期限: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拥有固定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租用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2.2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9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 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0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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