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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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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D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元/人/月;

最高限价:40元/人/月;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人/月)

包最高限价

(元/人/月)

1

1

新安县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40

40

5.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为新安县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完成相应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之相关的其他事项。按采购人需求发布招聘公告、笔试、面试等,招聘工种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计算机、后勤、水电工、消防、文秘、财务人员。配合采购人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8.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加强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合格情况下,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重新组织采购)。

9.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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