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6年小区灯箱广告发布及设备维护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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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6年小区灯箱广告发布及设备维护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采购相关合同,在此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下进行小区灯箱场地使用、广告画面的制作发布以及相关设备的更换、维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估规模(含税) |
项目地点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6年小区灯箱广告发布及设备维护项目 |
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采购相关合同,在此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下进行小区灯箱场地使用、广告画面的制作发布以及相关设备的更换、维修。 |
37万元 |
金坛,比选人指定地点 |
……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或份额执行完毕。
1.4中选人数量:1个,第一名份额100%。
1.5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折扣100%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 参选人须能够开具满足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承担的灯箱广告画面制作安装项目业绩不低于5万元,并且承担的广告投放设备维修的项目业绩不低于5万元。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金额以发票开具内容为准。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9点0分至2024年6月17日17点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点2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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