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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支架、水泥墩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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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支架、水泥墩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支架、水泥墩框架招标(项目编号:CG-2024-05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2.3项目名称: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支架、水泥墩框架招标

2.4项目编号:CG-2024-051

2.5 项目地点: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物资类

2.7 项目类型:框架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预算(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入围家数

备注

1

光伏支架

2500.00

5

2

 

2

水泥墩

300.00

1

1

 

说明:

(1)产品报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含货物、包装、保险、运输及发运地装卸、指导现场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3)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4)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分配原则:采用基础分配和订单分配相结合的模式。

①基础分配:按标段(标的)预估采购金额的50%平均分配给中标单位。分配时,按中标单位排名次序,依次顺序循环分配(第1个采购项目分配至排名第1的中标单位,第2个采购项目分配至排名第2的中标单位,以此类推),实际分配时,因不同的项目采购量不同,不同中标单位保底分配采购量可存在偏差,但本标段执行完毕,采购量最多与最少的中标单位之间采购量的偏差,不得超过20%。(由于投标单位质量、交货期等原因造成扣减分配额度或取消中标资格,分配额度不受此偏差限制)

②订单分配:除基础分配外的剩余份额采用订单分配。招标方不确保中标单位的实际分配份额与上表一致,针对每一个项目,招标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优惠条件、货期满足程度、履约情况、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等,结合中标份额进行分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中标单位。

(6)中标单位须提供符合图纸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当地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在8小时内提出整改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3天内完成整改,确保符合图纸、国家标准及当地验收规范。如经整改仍未符合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取消订单合同。超过3次不按时完成整改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入围两家;标段二入围一家,可以兼中。

3.3招标范围: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支架、水泥墩框架招标,本项目采购预算约2800万人民币。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3.4 供货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5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3.5.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3.5.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3.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3.6.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6.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可自主确定将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采用以下方式处理:①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②依次由中标候选人递补,承接该部分份额;③重新组织招标。

3.6.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7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3.7.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7.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7.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3.7.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可自主确定将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采用以下方式处理:①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②依次由中标候选人递补,承接该部分份额;③重新组织招标。

3.8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上级单位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9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本公司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中标单位自本公司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3.10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3.10.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10.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11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并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12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13中标单位的单价限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乘以中标费率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服务的单位。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相关标的物的生产或销售等与采购物资相关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2

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

3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8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书或者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1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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