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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轨道物流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湖北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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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地方配套资金及地方部门年度预算资金等,招标人为本项目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轨道物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解放路2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大楼建筑面积为46686.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大疫情救治用房(含“平战结合”病房)、P2病毒检测实验室、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含手术室、ICU)、消毒供应中心、中医药制剂及药房、车库等及2层地下室。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系统共设置22个站点;系统主水平连接层和垂直井道内轨道必须采用双轨设计,轨道的宽度和走向必须符合大楼建筑的空间许可要求,并为后期系统扩展预留接口。(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满足总包单位申请楚天杯相关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等级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时3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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